异地车管所不可以办理解压。
解压是需要到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依法的办理,在办理时就需要带上机动车的登记证书,以及当事人的所有身份证件,最后再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就可以办理。
异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解押登记业务,需要的资料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如果是代办的,提交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车管所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的程序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2、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
3、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4、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凭证。
异地车管所办理解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必须本人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或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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