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税指的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1.中国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
2.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在区内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保税区的设置意义在于,为暂时没有打算进入一国境内的外国商品提供一处免税的储存区,具有特殊国际物流运作的基础功能
3.目前,保税区内企业享有自由从事国际贸易的权利,货物进出保税区,免予进出口关税,并实施简便的海关管理手续。因此,国内保税区将有助于国际贸易活动的发展。其次,保税区内免税、缓税、免征进出口关税及各种手续简化等政策,促进了进出口加工业的发展,扩大了进出区国际物流量。作为一处保税仓库,保税区具备特殊国际物流运作区的基础功能,企业可利用这一功能,从事国际物流运作。
4.国外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自由进出。在区内存储的货物品种和仓储的时间不受限制,货物可以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装、改装、刷帖商标或标志等商业性加工;境外企业的货物可委托给保税区企业在区内储存并由其代理进口销售。对来保税区投资经营国际物流的企业,国际也赋予了优惠的税收、外汇等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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