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或者诈骗或者抢夺行为。只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亦不论所得财物数额大小,均可转化为抢劫罪。
二是行为人当场施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里所指的当场,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行为人在逃离作案现场被人发现后对其追捕的全过程。
三是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转移、隐匿盗窃、诈骗、抢夺所得的财物不能恢复原有状态;抗拒抓捕,既包括抗拒司法人员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包括任何公民对其实施的抓捕扭送行为;毁灭罪证,是指为了逃避罪责,湮灭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以及销毁可以证明其罪行的各种证据。
一、抢夺他人财物未遂后进行胁迫怎么处罚?
抢夺他人财物未遂后进行胁迫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一定情节的,可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拒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般的拒捕行为不会另立罪名,也不会从重处罚,因为这是本能反应。
如果是在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拒捕的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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