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税率为0的产品,就是取消退税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产品.按照规定是要按内销处理的,账务处理就按内销业务,记内销收入,提销项,对应进项票可以抵扣.如果必须出口该种产品的话,只能在和外商报价的时候,不要考虑退税的因素了.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具体操作是: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销项税金: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都属于进项抵扣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