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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工资不给,找劳动局劳动局不管怎样

2024-01-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者要求欠薪可通过公安调解,若不成功可依法惩罚违法者。劳动者可采取合法方式如协商、劳动仲裁、投诉劳动局等来要求工资。劳动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1.老板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去家里要后被报警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

而劳动者之后则需要采用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局投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要工资。

2.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权益受损,如何有效维权?

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效维权至关重要。首先,劳动者应尽快与雇主沟通,明确表达对工资欠款的关切,并要求合理解释。如果雇主拒绝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局的帮助。向劳动局提交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和合同等文件,详细说明工资欠款的情况。劳动局将调查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调解、罚款或起诉雇主。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维权途径,如起诉雇主要求赔偿。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与其他受影响的同事进行合作,共同争取自己的权益。

结语

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至关重要。首先,与雇主沟通并要求合理解释,若无果,可向劳动局申诉,提供证据并详细说明情况。劳动局将调查并采取行动,包括调解、罚款或起诉雇主。此外,咨询律师了解法律维权途径,如起诉雇主要求赔偿。维权过程中,保留证据并与同事合作,共同争取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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