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出租房与承租方的身份信息、租赁内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续租、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转让和交换、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这样写:
1、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个人信息。
2、写明房屋的基本信息。
3、写明出租房的用途。
4、写明租租金和赁期限。
5、写明房屋修缮与适用条款。
6、写明违约时如何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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