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 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 网 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 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 研究 个税 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 未来的改革方向 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 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相当于月供减少23%。 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 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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