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5年。我国政府于1986年7月申请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并开始同缔约各方进行谈判。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中国开始与世贸组织成员国逐一进行拉锯式双边谈判,其过程跌宕起伏,中美之间的谈判尤为复杂艰难。从“复关”到“入世”,中国进行了长达15年的谈判。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定》,基本职能是实施《WTO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创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我国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国,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中断联系30多年。1986年我国正式申请恢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并开始了艰苦的谈判历程。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我“复关”谈判转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今年9月,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11月11日我国政府与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文件,并向世界贸易组织递交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批准书。12月11日我国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既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发展机遇,也会使我们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情况和做好当前几项工作的意见通报如下:
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
加入民办贸易组织,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为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可以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有利于我国根据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技进步,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在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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