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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的归属权归谁?

2021-02-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根据拆迁协议上签字人的安置房产权设定,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所有权归属于谁。对于未登记的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另外,拆迁后的安置房分配是为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是共有财产,因此需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分析

1、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2、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共同共有,因此,是共有财产,需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拓展延伸

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解析

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解析涉及多个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房屋的归属权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原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即拆迁前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二是政府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包括是否经过公告、协商等程序;三是政府是否提供了合理的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四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拆迁条例》等。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做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结语

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解析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原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政府的征收程序、合理的补偿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做出判决或裁定。因此,解决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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