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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居住地会对取保候审的监督方式产生影响吗?

2022-09-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已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如果要更换居住地,必须经过批准。更换居住地可能会对监督方式产生影响,取保候审的监督方式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改变原保释方式:

(一)保证人或者担保人被追诉犯罪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定居地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作出破坏取保候审财产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四)被取保候审人有逃匿和妨碍侦查行为的;

(五)其他需要改变保释方式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改变保释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保释手续,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重新提交担保人或者保证人的文件。

第一百五十八条 被取保候审人改变保释方式,对其监督方式的调整,由原审判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派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担保人、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一)未履行保证或者担保义务;

(二)变卖、毁损、转移被担保人或者被保证人的财产;

(三)妨碍取保候审、缓刑、暂时出所等措施的执行;

(四)故意帮助被担保人或者被保证人逃避追诉或者执行的。

以上就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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