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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借条但未实际拿到钱,对方已起诉该怎么办

2020-04-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其实,就这种情况没实际拿到钱的借款人也不会太过担心,即使对方有借条在手,但并不代表这就能够在法庭上胜诉了。总之,现在对方是起诉了,借款人就按时出庭才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且,打这种官司,对方也不能绝对胜诉,因为借款人其实只写了借条,那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没有成立,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属于“空头支票”。

所以,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被要求出庭前,借款人需要尽量找证据举证。比如说可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主张。

另外,所谓的借条就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所以,借款人在打借条到还钱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以下几点,否则的话很容易让自己吃亏:

1、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

2、利息要合乎法律规定

3、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

一、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有条件的情况下,书写的借条内容越完善其实之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就是更多的。若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起草借款协议,其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的方式等等。至于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力,首先肯定是要在法律的规定下书写借条内容,其次就是需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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