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