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在于:
(1)两种诉讼制度的设计理念不同。直接诉讼是为公司侵犯个人利益的股东而建立的保护制度,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派生诉讼主要是中小股东对在大股东保护下侵犯公司利益的管理层提起的诉讼;
(2)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
(3)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不同。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直接诉讼中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衍生诉讼一般可视为双重诉讼,即公司对造成公司损害的第三人提起损害赔偿或者其他赔偿的诉讼,原告股东基于公平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令强迫公司提起上述诉讼;
(4)诉讼形式不同。根据参与诉讼的原告人数不同,直接诉讼可以采用普通诉讼或集团诉讼的形式,而衍生诉讼一般采用集团诉讼的形式;
(5)诉讼的附加条件不同;
(6)原告对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同;
(7)撤诉和诉讼和解的要求不同;
(8)诉讼终止后的结果不同;
(9)诉讼所得赔偿或赔偿的享有者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所得的赔偿或赔偿由股东享有。但在派生诉讼中,诉讼所得的赔偿或赔偿由公司享有,股东一般无法获得直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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