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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哥有没有继承权

2020-05-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房产证是当事人的名字,其哥哥有没有继承权的确定方式: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但当事人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哥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一、侄子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吗

侄子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权。只有当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侄子继承的,侄子才可以继承财产。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不在上述范围内,所以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二、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在去世时没有通过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他人继承,那么子女就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去世父母的遗产。

三、继子女无法举证是否有继承权

有。如果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位来继承,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继承权(是指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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