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从以上这些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特许经营是一种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特许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受许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特许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受许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特许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受许人应维护特许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一、特许经营权怎么获得
1、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2、特许经营权大体上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即商标特许使用权、产品特许经营权、营运模式特许经营权。
3、特许经营的获得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国家或者是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将一些特殊的行业,或者是特殊的产品交由某些企业特许经营,这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的友谊另外一种方式是有一些企业将。他们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或者是商标服务产品有偿或者免费的提供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一种方式,也是特许经营的方式,招投标不是唯一的方式。
二、特许经营权期限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被许可人就特殊的行业达成的共同协议,就特许经营的范围、内容、事项,期限进行协商约定,那么期限也是如此,双方共同协商约定,那么超过期限可以共同协商选择延期。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特许经营权年限最长为30年,但是通常都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但是都会申请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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