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同变更合同一样,但提出请求的一方决定后果。劳动者提出解除请求,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谁有权首先提出?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劳动者发现雇主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同样地,如果雇主发现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雇主也有权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应当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并根据提出解除请求的一方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责任也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请求,都应充分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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