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带薪休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能带薪休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假的薪资待遇政策如何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伤假的薪资待遇政策如下:在工伤假期间,雇主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但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建议您在遇到工伤假问题时,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指导。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应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可根据合同或规章制度确定。请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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