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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2020-03-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构成: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经营者;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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