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什么样的处罚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被证明确实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别人走私货物,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判断,如果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走私的货物是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的,如枪支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等,即使价值数额不大,仍会构成走私罪、走私毒品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 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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