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账户为个人缴费,未到退休时人去世,其社保是不能退费的,属于个人账户的是可以被其遗属继承的,且养老保险基金会给予遗属一部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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