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取得国家或首级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根据当地人民政府上年度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结合所在地、用途确定,房屋结构及面积、更新,层数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影响。
货币补偿基准价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重大调整的,应当举行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一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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