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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0-08-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本条并没有规定排除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因此若用人单位以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有正当依据,是可以与怀孕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病假休完不来上班,以旷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风险:(1)以公司以旷工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2)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规,要看规章制度的设立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完成了向员工的公示程序。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者内容上的瑕疵,其在实际应用中必然存在法律效力的瑕疵问题,或者根本为无效制度,此时企业就要承担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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