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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过程是什么

2020-10-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章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包含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多长?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章,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归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管辖的,所以,在和政府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以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要么是取得的途径不合法,要么就是土地属于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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