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没有案底。发生交通肇事,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诉决定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才会留有犯罪记录。交通肇事检察院不起诉原因是:肇事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但肇事者对受害方造成的身体上的损害,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交通肇事给受害方身体造成的伤害带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肇事罪诉讼程序是什么
1、法院对于案件进行审查;
2、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和辩护人;
4、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5、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6、被告人进行陈述;
7、调查核实证言、鉴定结论;
8、法庭辩论后合议庭评议;
9、宣告判决。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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