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主要股东的商业银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2021-10-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监管评级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六)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七)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章程中载明;(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风险提示:不得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的企业:(一)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二)代他人持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三)其他可能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东的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东的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三)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为非金融机构的,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 30%;(四)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为非金融机构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五)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六)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七)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八)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章程中载明;(九)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风险提示:不得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的企业:(一)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异常;(二)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三)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其他可能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哪些企业不得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七)其他可能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风险提示: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股东和注册资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系统;(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二)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三)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提示:经过法定程序,债权可以转为普通股,也可以转为优先股。债转股对象和条件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权银行和企业根据国家政策依法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债权及股权价格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股东和注册资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系统;(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风险提示:不得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的企业:(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二)资本充足水平符合审慎监管要求;(三)风险监管指标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风险提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流动性管理和收购银行债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使用发行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开展债转股业务,不适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债权和投资企业股权,应当主要用于交叉实施债转股。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