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卖淫场所属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或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量刑时还可以并处罚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同时并处罚金与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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