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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说明理由吗?

2023-02-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说明理由的,这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对于企业认识到错误,对于不合理的制度进行改善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以的书面的形式通知,到期可以无条件离职。

一、解雇函的法律效力

解雇函是指聘用单位在聘请书还没有到期,由于各种原因中途解约而发给受聘者的一种实用函件,它有着说明性(说明解雇原因)和时间性(从何时开始解雇)的特点。如企业要解聘员工,一般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因此要提前写好送至被解聘者。

二、员工多久不上班开除

看具体情况,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没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算自动离职,一般需要公司以矿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作出开除处理。

无故旷工1个礼拜,公司可以按照条例开除员工。开除或劝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找不到人,可以用挂号信形式发出。员工如果不服气,可以去找劳动局,但是这样的旷工情况,肯定是公司占理。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是,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废止。理由是被《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取代。

所以现在已经不能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依据了,只能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是否有相关规定,一般单位员工手册上就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这个约定是法律上是可以得到承认的。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将旷工自动除名缩短到5天或者10天的。也正常的。

三、被公司辞退,应该享受什么样的赔偿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需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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