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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苏州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例如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元/月。

2、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

一、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有两种,第一种、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种、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下面是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每月242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每小时。广东省210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每小时等。

二、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2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2)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2、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档每小时22元;

(2)第二档每小时21元;

3、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1元。

三、南通最低工资标准

南通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内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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