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章: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章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刑事案件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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