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职工因病死亡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目前全国并无统一规定,丧葬费一般为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5个月,抚恤金(有的省市称救济金)为本人工资812个月,各省市规定不一,详见所在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或者咨询当地人社局。单位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死亡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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