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的股东数量对公司有影响吗?

2020-01-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一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的如下: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一人;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法律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的如下: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一人;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是多少

公司股东的人数最多是: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多为五十个;2、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多为一个股东;3、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多为二百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律师你好,我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关于有限公司人数,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相关规定。具体为:《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如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的规定是要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以前应属于无权利能力之社团机关,发起人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成立以后转移由公司享有或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大股东受限,对公司有影响吗?

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对公司的控股达到百分之五十及以上;或者其所持有的股份虽然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但能够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