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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识破房产中的骗局

2021-04-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第一,识破“房托”下套。现在,不少开发商制造假象让你认为这个楼盘非常抢手。为了达到这种效果,他们利用“房托”的方式自我炒作,以此来形成一种“人人争相抢购”的泡沫效应。因此,当作为购房者的你若看到售楼处人流涌动的火爆场面时,千万不要着急,驱散蒙在眼前的浓雾仔细看一看,究竟有多少真正的购房者,又有多少“房托”。

第二,别忙下单,多走多看。看房子时我们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走马观花。因为对于质量不好的楼盘来说,售楼人员往往只会带领消费者参观事先已经选定好的两三套经过装修的样板房,购房者往往会被其精美的装修所蒙蔽,许多形迹却没被发现。所以购房者在看房时不妨发扬一下走马观花的精神,多看几套房子,说不定就会发现问题呢!

第三,莫信规划,立字为据。许多开发商在推出楼盘时,也会同时推出园区规划,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对先期的园区规划并无约束力,而开发商也会因此把园区规划变成一纸空文,造成不少购房者因此吃亏。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要过分相信开发商对园区规划的设计,除非他把这些都写入到你们的合同当中。

第四,知己知彼,掌握主动。在双方的讨价还价中,销售商会使用种种借口,让购房者做出更大的让步。而购房者应该事先多了解一些房产信息,对所要购买的楼盘与其他与之相似的楼盘在质量、价格、物业等方面对照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并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开发商,让对方知道你是购房的行家,并适时地戳穿对方的小伎俩,这样你就能在购房时掌握主动权了。

如何才能防止上当受骗呢

第一,下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第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第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第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第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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