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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封和查封有什么区别

2021-02-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预查封和查封的区别是:
1、一是法院不能对预查封房产进行处理;
2、二是预查封期间,登记机关除了可以将预查封的房地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外,登记机关不得为任何其他登记行为。不动产一经查封登记即不得处分。
一、房子会被查封的情况:
1、当产权人与第三方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若第三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2、当产权人与债权人存在债务纠纷时,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3、产权人将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的,贷款到期后,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4、产权人夫妻需要离婚及分割财产的,配偶为了防止另一方在离婚期间内将房屋转移,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的,该房屋将会被查封。
二、查封扣押的区别:
1、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查封是将物品封闭起来,执法中将涉案物品封存在原地,粘贴封条,保持物品原有的状态。扣押是将涉案物品转移其他的地方封存,并不一定带回执法部门,可以由执法部门选择合适的地方存放,但是执法部门对扣押的物品负责。
2、使用的前提条件不同。扣押使用在对违法事实认定明确的情况下,如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一起陪同执法,当场鉴定了产品为假冒产品,此时必须使用扣押,将涉案物品转移到其他的地方存放。防止涉案物品的丢失。
3、处理封存物品的方法不同。查封与扣押都是强制性措施,未经执法部门的同意当事人不得擅自销毁、转移、隐匿或销售。对于涉案物品,查封时执法部门和当事人都不得对物品的封存状态进行改变,扣押时执法部门可以对涉案物品进一步调查了解。
4、查封与扣押使用的一些特殊情况。对大型生产设备一般使用查封,一是设备不方便拆卸,二是为了保持生产的状态,有利于检查。对于有特殊存放要求的涉案物品,扣押到其他地方不利于物品存放时应使用查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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