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走了快速路不一定起诉,具体如下:
1、驾驶人如果出现醉驾的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00毫克每100毫升,就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这种情况是会被判实刑的,而不能判缓刑,如果没有达到200,那么根据案件情节是可以判缓刑的;
2、所谓的醉酒驾驶就是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80毫克每100毫升及以上的情况。醉酒驾驶车辆是比较危险的行为,因为醉酒之后驾驶人的意识会出现部分丧失,对车辆的控制和道路的判断都会有影响,这种情况开车上路是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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