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根据《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 结婚登记 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 身份证 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 临时身份证 。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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