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