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原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有管辖权。当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不受理案件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受理诉讼。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起诉的,应予受理。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处理:申请劳动仲裁委调查取证的程序与要求
在劳动纠纷处理中,申请劳动仲裁委调查取证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当发生劳动纠纷时,申请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调查取证。这一程序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以支持其主张。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确保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申请人应遵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程序要求,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的进行。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作出公正的裁决,解决劳动纠纷。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争议的管辖权明确分配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进行申请。若仲裁委员会认为无管辖权,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但仍不受理,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取证程序是确保公正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据,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进行。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做出公正裁决,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