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理办法: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及赔偿金。
法律分析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方面,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首先,农民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提出工资要求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介入调解。此外,农民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提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农民工也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工友,组成维权团队,共同争取工资支付。此外,媒体曝光、网络舆论监督等方式也可以借助,增加舆论压力,促使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需要综合运用多种维权途径,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维权途径多样,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需综合运用。协商解决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也是选择。联合工友组成维权团队,增加舆论压力,共同争取工资支付。坚决捍卫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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