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对轻微情节的非监察对象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悔过、移送行政执法部门等处置方式;对行贿单位和人员记入信用评价,加强惩治行贿违法犯罪。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互相配合、制约,加强沟通协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机关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涉嫌行贿犯罪的立案调查应一并办理,下级监察机关可办理立案手续。
法律分析
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规定对于情节较轻不予移送起诉的非监察对象,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依法移送行政执法部门等方式予以处置;对于有行贿行为的涉案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记入相关信息记录并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织密惩治行贿违法犯罪的法网。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退回补充调查、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调查人员出庭等意见依法办理。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可以依法提请组织人事、公安、国家安全、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财政、税务、自然资源、银行、证券、保险等有关部门、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根据法律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需要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立案调查的,应当一并办理立案手续。需要交由下级监察机关立案的,经审批交由下级监察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拓展延伸
受贿罪移交检察院后的审查和起诉程序如何进行?
受贿罪移交检察院后的审查和起诉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收集证据、调查相关人员等。其次,检察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认定有足够证据支持受贿罪成立,则会进入起诉阶段。在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法院接受起诉后,将安排开庭审理,受贿罪的被告人将接受法庭的审判。审判过程中,检察院会提供相关证据、法律观点和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包括罚款、有期徒刑等。整个审查和起诉程序旨在确保对受贿罪的嫌疑人进行公正的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对于情节较轻的非监察对象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等方式处置;对于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信用评价并作为惩治行贿违法犯罪的依据。监察机关应与法院、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等方面互相配合。依法办理监察工作时,可请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81条,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应一并立案调查。受贿罪移交检察院后的审查和起诉程序包括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等步骤,旨在确保公正审判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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