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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没有证据怎么办

2024-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现实生活中,工人在用人单位面前处于劣势,有些单位以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这种情况发生后,工人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那么劳动仲裁没有任何证明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言等。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应证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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