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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毕业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是否算作毕业生?

2020-12-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合同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和权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实践和理论,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再算应届毕业生,但若未签订合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仍可被视为应届生。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结论:算。

解析:

1、理论上,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实践中,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考研失败的也不算应届毕业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下一年毕业时间之前,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可以算作应届生,可以持报到证回学校重新派遣。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拓展延伸

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状态对其毕业身份是否产生影响?

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毕业身份产生影响。尚未完成毕业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可能会面临毕业证书的延迟颁发或毕业身份的暂时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学校或雇主可能要求应届毕业生完成签约才能被正式认定为毕业生。然而,这种影响并非普遍存在,因为毕业身份的认定通常基于学分完成情况和学校规定。因此,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状态可能会对毕业身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最终的认定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结语

结论:根据相关解析,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毕业身份产生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仍可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报到证回学校重新派遣。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综上所述,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状态对毕业身份有一定影响,但最终认定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五十一条 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经职业培训机构或者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经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受教育者从业的凭证。

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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