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完整户口簿原件,无户口本无法办理,建议补办后再办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迁出需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或录取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一、户口迁移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流程
迁户口有本人户口页,没有户口本原件不可以办理。只能去补办。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显示,对于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的,除了需要提供有效的的证明以外,一般还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完整户口簿)核对公民相关的户籍信息的,因此若没有户口簿原件是无法办理的,建议公民补办完整的户口簿再前往办理业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无户口本的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无户口本的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接下来,您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学校证明等,以证明您在该地区的实际居住、工作或学习情况。在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实。一旦申请获批,您将获得新的户口本。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完整户口簿原件,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无法办理。建议补办完整的户口簿后再办理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相关证明办理手续。办理无户口本的户口迁移需要准备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具体办理流程,并提供居住、工作或学习相关证明。请提前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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