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死亡前遗产分割,其份额归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死亡前已享有继承权,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受遗赠人死亡前接受遗赠但未实际取得财产,可由合法继承人承受。这些情形都属于转继承。
法律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2、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3、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依现行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前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财产),这种情形也可视为转继承。
拓展延伸
转继承的条件和适用范围分析
转继承是指在遗产继承中,原继承人将其继承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转继承的条件和适用范围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而言,转继承的条件包括原继承人的自由意愿、合法性、明确的转让意图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适用范围则涵盖了个人财产、不动产、动产等遗产形式。在法律实践中,转继承的适用范围还与继承人的身份、亲属关系、遗嘱等因素有关。因此,对于转继承的条件和适用范围的分析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案例,以确保合法有效地实现转继承。
结语
继承中的转继承是指原继承人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继承的条件包括自由意愿、合法性、明确的转让意图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适用范围涵盖个人财产、不动产、动产等遗产形式。具体条件和适用范围需根据法律体系和具体情况分析。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案例,确保合法有效地实现转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