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 土地使用权 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转让 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 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 土地使用权证 书。 没有土地使用证 买卖土地有很大的产权风险,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一样。当别有用心的人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房屋分别交易时,利益会受到损害。拥有了土地使用证,国家法律才能从各方面保护,因此还是需要土地证的。若是开发商不提供使用证,则是开发商违约。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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