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司法解释及其种类的介绍。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劳务合同。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可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可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委托合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法律分析
一、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1、单独委托
2、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1、直接委托
2、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3、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结语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对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和解释。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委托合同司法解释为委托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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