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验居民户口簿,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最后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为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法律分析
找派出所把户口挂靠一下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拓展延伸
办理空挂户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空挂户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此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导致原身份证件遗失或损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申请人曾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原身份证件号码和办理时间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曾享受过居民身份证优先办理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办理过程中,还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申请表》。
综上所述,办理空挂户身份证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材料,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申请人符合特殊原因导致原身份证件遗失或损毁、曾办理过居民身份证或曾享受过居民身份证优先办理政策等情况,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结语
居民身份证的办理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和申请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过初步审核后,可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在通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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