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同意复职: 1、离职前在学校表现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其离职原因一般为家庭、学业、入伍等个人原因的; 3、复职人员一般为学校需要的具备一定操作技能的; 4、复职人员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学校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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