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证明和异地备案一样的,没有转诊备案在异地无法结算。如果要是已经备案的话,是可以用以前的医保额度的。如果要是没有备案自己私自的去了大城市的医院的话,那么是没有办法用以前的额度的。所以这种已经备案的话,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医保程序进行申请。所以自己是不需要担心的。也要把自己的这些所有的手续,还有医院盖的章,还有一些医院的单据全部都要留着。
转诊和备案是一个东西,这个是农村医保的一个优惠条件。当地医院治不了的疾病或者想要享受更好医疗条件的人,并且加入了农村医疗保险,就可以转诊。转诊的报销比例会比自己所在地的医院低。首先要分清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跨省的,需要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
“需要的,只要该院无法就诊需要转院的都需要开转诊证明,要不无法报销。”
而医保备案后是否还需要转诊证明,要看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在当地治疗收效甚微或无法治疗而导致转院,则必须要有转诊证明才能备案;
如果是在异地突发急病导致需要住院治疗,那么只需要提供急诊相关资料即可完成备案,因此不需要转诊证明;
如果是在本地就医,则不需要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结算即可。
一般来说,异地就医必须要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之后才能获得医保报销。
若是需要异地就医的话,最好还是先办理好备案手续,若是未备案,但是因为急症在异地就医住院,可以先拨打参保地社保中心热线进行沟通,对方同意后再进行备案,那么还是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对参保人满足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四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国家级经办机构承担制定并实施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全国异地就医数据管理与应用,跨省异地就医资金预付和结算管理、对账费用清分、智能监控、运行监测,跨省业务协同和争议处理等职能。省级经办机构承担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在本辖区内的组织实施,建设和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辖区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协同、资金管理和争议处理等职能。各统筹地区应按照国家和省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规定,及时出台本地配套政策,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问题协同处理和资金结算清算等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划拨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和清算资金,合理安排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强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账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