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案件在检察院的具体时长

2024-02-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及羁押规定的概述:一般刑事案件审理在5至6个月结束,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2年。超期羁押普遍存在,应及时聘请律师维护被告人权益。判刑后,如羁押期少于一年,剩余刑期在看守所中服刑,一般不减刑;一年以上则转至监狱服刑。监狱内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为最多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1个月。

法律分析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结语

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简单案件可能在五至六个月内宣判,而复杂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最长可延长至两年。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宣判后,根据被判刑期减去已在看守所内被羁押的时间,如果剩余刑期少于一年,将在看守所中服刑且一般不会减刑;如果剩余刑期超过一年,将在一段时间后根据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往不同的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