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债权凭证制度上存在哪些问题?

2020-11-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

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

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